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0116期)。
1、“集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集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百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研究解决人才服务方面问题,为人才创新业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为人才协调办理居留(落户)、出入境、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体检、社会保险等事项,定期联系高层次人才,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负责统筹各领域人才培养,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培训工作。 (四)负责加强与人才中介机构的联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五)做好域内外人才的待遇的落实和跟踪服务工作。 (六)负责精准识别人才,为集安绿色转型和全面振兴提供智力保障。
住所
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1M22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