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76843期)。
1、“集安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集安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公茂发
开办资金
9.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承担国有资产相关服务型保障等工作。
住所
集安市沿江路2699号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1N04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