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集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4508期)。

1、“吉林集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集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学鑫

开办资金

16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二、负责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调查、研究,调查分析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对策与措施。 三、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的巡护、管理等日常工作,以及巡护、巡查内容档案建立工作。 四、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护林防火工作,以及区域内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组织开展有关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住所

集安市迎宾路6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2MB1K73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