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梅河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3799期)。

1、“吉林省梅河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梅河口市金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省梅河新区金融服务中心(梅河口市金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玲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新区党工委及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金融监管相关服务性工作。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2协助拟定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负责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相关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3、协助拟定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主管部门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4、协助开展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协助上市公司开展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等工作。 5、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1MB1U31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