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5971期)。
1、“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英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畜牧业发展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为农业农村提供综合性服务工作,管理转企改制人员。
住所
吉林省梅河口市解放街道建国广场88-1号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1MB08315761
2、“吉林省梅河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梅河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吉林省梅河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梅河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周福生
3万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
梅河口市建国路市政府西侧文体中心一楼
12220581MB1R9961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