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3757期)。
1、“吉林省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省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梅河口市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郝翔飞
开办资金
78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负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
住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5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81MB089483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