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51273期)。
1、“柳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柳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雯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调剂人才余缺,进行人才,智力、技术交流,提供人才流动政策咨询,开展引进外地人才; 二是为中介组织、股份制企业、民办私营企业及流动人才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做好人事代理合同签订、档案的管理和传递、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申报等服务; 三是审批人才招聘广告,组织招聘活动; 四是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双向选择功能,最大限度地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机会; 五是负责全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六是依据人事厅有关文件组建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评审委员会,研究聘用人员的相关事宜; 七是负责办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合同鉴证及档案管理。
住所
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107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4550481216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