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辉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03935期)。

1、“辉南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春江

开办资金

117.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人防建设 推动人防事业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 政策 法规和规章制度 拟定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和措施 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警报建设与管理 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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