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辉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147040期)。

1、“辉南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春江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房屋安全提供鉴定保障 对房屋结构安全管理 科学鉴定 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兴工街五委一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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