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111458期)。
1、“辉南县人才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人才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继国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才流动提供中介服务 人才交流服务 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转接 流动人才档案保管 人才信息服务 人才信息库管理 人才市场培育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站前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37787207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