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23569期)。
1、“辉南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宋安宸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信保基金日常运行和管理 向信保基金领导小组报告运行情况 基金的运行 担保审核 风险管控 风险代偿 债务追讨等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1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3MB19129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