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8362期)。
1、“辉南县国有林总场”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国有林总场
法定代表人
崔文升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辖区林场生态健康提供服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造林、育林、护林、营林 辖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 林区防火扑救 保护天然林动植物资源 提供生态公益服务 维护生态安全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14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3MB1948442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