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9461期)。
1、“通化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程传琳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工作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提供专业化社会工作咨询 开展社会关爱活动 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业务
住所
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1MB1R6992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