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6427期)。
1、“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通化县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洋
开办资金
1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开区做好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业) 自然资源 林业(草原) 水利 文化 体育 劳动和社会保障 卫生健康 退役军人保障 负责基层治理专干日常管理服务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
住所
吉林通化县同德路27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1MB1L412092
2、“通化县旅游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通化县旅游服务中心
李硕
7.35万元
为促进我县旅游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负责起草县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研究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 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组织全县旅游业整体形象宣传
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57号
12220521MB1L4117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