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1491期)。
1、“通化县东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县东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多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便民服务弘扬奉献精神。 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 抓好社区工作 发展社区文化 调解民意纠纷 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住所
通化县丽景悦府B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1MB1P84819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