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89449期)。
1、“通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迪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服务性保障等工作
住所
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5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21MB1M22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