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 二道江行政辖区内的物业监察与指导工作;
(二)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和组建,并负责相关程序的申报及监督指导;
(三)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所有公园的环境保洁维护、绿地的设计规划、花木种植、公园道路的设计规划及硬化铺盖、健身器材的维护与保养、亮化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四)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通钢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地的花木种植维护、亮化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挡土墙等基础设施的修缮与维护;
(五)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各生活区内辅助道路及巷道的硬铺盖维护、保养、亮化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原:(一)、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通钢生活区内的26条道路的保洁与维护并监察指导。
(二)、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通钢生活区内4个开放式公园的环境保洁并监察指导、绿地的花木种植、维护和绿化。道路的硬化铺盖及维护、健身器材的维护与保养、亮化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三)、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通钢生活区内未封闭的248栋楼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地的花木种植维护、挡土墙等的修缮与维护。
(四)、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通钢生活区辅助道路及巷道的硬铺盖维护、保养。
(五)、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和封闭式小区的物业监察工作。
(六)、负责二道江行政辖区内已封闭式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和组建、并负责相关程序的申报及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