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工作的辅助、保障等服务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承担文化、体育、劳动、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保障、社区矫正、统计等服务工作。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四、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和本辖区物业服务查验接收的工作,负责抓好各类社会团体的工作。五、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原: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二、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
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