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89492期)。
1、“通化市东昌区法学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东昌区法学会
法定代表人
马迪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展学术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三、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和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培养法学、法律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四、参与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发挥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五、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住所
通化市江畅路2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2MB1C06798L
2、“通化市东昌区金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通化市东昌区金融服务中心
高珊
0.2万元
为金融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12220502MB1B77405U
3、“通化市东昌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通化市东昌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刘海斌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东路2570号)
12220502MB1A47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