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通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15117期)。

1、“通化市传染病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传染病医院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东

开办资金

57.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服务 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治疗、随访、疫病疫情报告、信息登录及转诊 并结合临床进行康复、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 乙型、丙型肝炎 全地区发病率统计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各类突发传染病定点收治 负责异地输入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艾滋病及性病传播疾病自愿咨询门诊、高危人群普查、免费药品发放、抗病毒药物治疗随访及哨所监测、定点治疗传播疾病

住所

保安路1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4129538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