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通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87563期)。

1、“通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刘向海

开办资金

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三农” 兴社强企、壮大实力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案政策,落实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的安排部署,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系统改革发展 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它任务 推进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住所

通化市秀泉路7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41295447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