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通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43390期)。

1、“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尚大为

开办资金

2.6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哈泥河饮用水源 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协调开展饮用水保护和水源建设工作 负责防范水质风险,避免污染水质事件的发生,承担流域内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住所

东昌北路1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68699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