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43390期)。
1、“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哈泥河水源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尚大为
开办资金
2.6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哈泥河饮用水源 宣传、贯彻和执行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协调开展饮用水保护和水源建设工作 负责防范水质风险,避免污染水质事件的发生,承担流域内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住所
东昌北路10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686993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