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274085期)。
1、“通化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张乃红
开办资金
10.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及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房地产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参与通化市城市建设总开发方面的重大决策活动
住所
千叶湖小区C2号楼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412951793K
2、“通化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通化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罗恒宇
0.95万元
负责生态环境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生态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 维护工作
龙泉路59号
1222050006461320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