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6245期)。
1、“柳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柳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郑伟平
开办资金
2.5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在全县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负责全县 排污单位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 全县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 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负责“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负责县级生态环境问题“限期治理”完成情况的执法检查
住所
柳河县柳河镇胜利路3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MB0A5098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