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4738期)。
1、“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辉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刘文艺
开办资金
8.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行使辖区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执法职能。
住所
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MB0A775098
2、“通化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通化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高洋
20.6万元
宗旨:为生态环境保护执行监督管理。范围: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通化县快大茂镇正阳街888号
12220500MB0A778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