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5755期)。
1、“通化市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雪威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工作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住所
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路7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MB1R42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