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5530期)。
1、“通化市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化市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丛国义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环卫一体化的组织、实施、考评等工作提供综合服务保障
住所
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46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500MB1R2785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