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1379期)。
1、“双辽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双辽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月
开办资金
0.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住所
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6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82MB1G165513
2、“双辽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双辽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
李彬
0.1万元
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救援指挥提供服务保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指挥救援指挥综合值守、信息研判和通信、装备、后勤及其他相关保障等相关工作。
吉林省双辽市东春路475号
12220382MB1F43321K
3、“双辽市污水处理处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双辽市污水处理处理服务中心
李跃武
1606万元
负责污水处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双辽市辽南街张家村
12220382MB1G6106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