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2407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信访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信访信息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松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2、承担本机关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3、承担信访工作有关来信来访登记、转运、咨询及信息统计等事务性工作;4、负责全县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和向领导报送重要信访信息工作;5、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第二办公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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