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0453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干部档案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干部档案室
法定代表人
孙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协助县委组织部完成全县公务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协助县委组织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保密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内页的分类、整理、装订;4.负责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的政策解答、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华东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MB0056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