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0453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干部档案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干部档案室

法定代表人

孙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协助县委组织部完成全县公务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2.协助县委组织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保密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内页的分类、整理、装订;4.负责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的政策解答、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县委和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华东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MB0056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