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1548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昊霖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宣传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协助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2.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参与综合分析、调查研究等工作;3.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为全县志愿服务重大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和信息宣传等工作;4.协助机关开展“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和党员服务工作;5.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12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MB1U87192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