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034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英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58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MB1Q81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