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74103期)。
1、“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法律服务所1”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法律服务所1
法定代表人
高扬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担任法律顾问 代理参加民事 经济 行政诉讼活动 主持调解纠纷 解答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文书 办理见证 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普法依法治理 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 社区戒毒工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党委 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住所
伊通满族自治县河源镇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3MB0L07367G
2、“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法律服务所1”公告事项:
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法律服务所1
王立春
0.2万元
担任法律顾问 代理参加民事 经济 行政诉讼活动 支持调解纠纷 解答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文书 办理见证 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普法依法治理 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 社区戒毒工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党委 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十七街坊
12220323MB0L07498C
3、“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法律服务所1”公告事项: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法律服务所1
尤飞霞
伊通满族自治县二道镇街道
12220323MB0L0778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