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梨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58556期)。

1、“梨树县沈洋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梨树县沈洋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谷志双

开办资金

33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预防保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住所

梨树县沈洋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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