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58556期)。
1、“梨树县沈洋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梨树县沈洋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谷志双
开办资金
33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 预防保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住所
梨树县沈洋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273703747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