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7732期)。
1、“梨树县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梨树县二人转传承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丹丹
开办资金
13.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二人转艺术的研究、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
住所
梨树县梨树镇劲松大街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22MB0797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