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9633期)。
1、“四平市铁东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铁生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措施宣传,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数据信息采集统计、调查研究以及“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和党员服务工作等。
住所
四平市铁东区经济开发区大路4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3MB1T2080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