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5691期)。
1、“四平市铁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
法定代表人
徐功超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保障性住房的购置和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事务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核准发放、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提供公益性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四平市铁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东方小区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3MB1N05349J
2、“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刘兆雨
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工作的辅助、保障等服务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铁东区南四维电厂南路东方小区院内
12220303MB1N77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