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5585期)。
1、“四平市铁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铁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张恒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
住所
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1155号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3MB1M39062F
2、“四平市铁东区党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四平市铁东区党建服务中心
许淳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全区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参与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意见,参与全区基层党组织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围绕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对全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增强党建服务中心的凝聚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平市经济开发区大路459号
12220303MB1N8693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