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212793期)。
1、“四平市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李晓伟
开办资金
0.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一、负责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负责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及宣传工作,三、负责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四、负责劳动人事仲裁案件文书与档案的日常归档工作,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94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2MB1038027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