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7683期)。
1、“四平市铁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铁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
冯卫平
开办资金
3.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团结带领全区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加强与社会各界、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开展文艺活动,加强文化艺术的对外交往和交流工作。(二)负责对辖区内各文艺协会、文艺界人士的联络、服务、协调等工作。(三)负责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工作。
住所
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2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2MB1U35405D
2、“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四平市铁西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尹闯
2万元
保障机关事务工作。(一)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规定,联系全区各级机关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二)负责区级单位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用房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三)负责区政府接待服务工作,参与其他重要接待的服务工作,对全区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四)承担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门卫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六)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会议室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
12220302MB1U34832N
3、“四平市铁西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四平市铁西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马云冬
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规范和编纂方案。完成《铁西区志》编修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和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乡、街地方志机构的部门志和乡政府、街道志编纂的业务工作;负责做好铁西区区域的地方志资料文献搜集、保存、整理、刊印工作;负责组织编纂、出版铁西区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对全区地方志书、综合年鉴的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地方志专业人员的培训及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负责完成区政府及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12220302MB1U3482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