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四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四平市房产监察支队(四平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处、四平市公用事业监察支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4127068357);

梨树县环境监察大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22740480927L);

梨树县环境监测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22412725024R);

梨树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2274933183XR);

四平市孤家子电视转播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72956875X5);

四平市债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565085654P);

四平市林政稽查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589463250X);

双辽市环境监察大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8241273879XG);

四平市东南生态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05407542XX);

四平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316729105Y);

四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30008190912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