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213526期)。
1、“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萍
开办资金
26.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内土地的合理使用提供管理保障。对辖区内集体土地的征占、建设用地报审、临时用地的占用、农民建房用地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国有土地的占用、改变用途、无故闲置、违法占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土地的征用、 占用、耕地保护、地籍登记进行监督管理。
住所
四平市铁西区北河西路5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737013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