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196154期)。
1、“四平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冯喆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建设用地踏查、报送工作;负责开发区域内的项目用地征、转、组件报送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合理使用进行动态巡查工作;协助市局各科室完成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住所
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22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7370230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