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46252期)
1 、“四平市智慧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负责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二)负责智慧城市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收集、转派、核验、反馈和上报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智慧城市管理网格员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智慧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利用,为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负责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负责智慧城市管理信息收集、整理、利用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41270520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