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1167期)。
1、“四平市融媒体中心(四平日报社、四平广播电视台)”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融媒体中心(四平日报社、四平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
籍兰英
开办资金
6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守意识形态阵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和舆论走向;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传播本市政经咨讯,组织全媒体重大主题宣传和日常报道,做好新闻宣传交流; (四)负责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的栏目制作、设备维护等工作; (五)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自主可控的媒体传播平台,发展“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一体化融媒体平台,促进全媒体产业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媒体高新技术应用和研发,落实各项安全出版、播出和发射政策;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20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MB1T4495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