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7047期)。
1、“梨树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梨树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围绕梨树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组织各类大型新闻宣传活动和环境保护培训;负责组织梨树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新闻报道,开展全县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梨树县梨树镇健美东街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MB08782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