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9375期)。
1、“四平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崔宪鹏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防汛抗旱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防汛抗旱宣传、培训;负责防汛抗旱值班值守;负责防汛抗旱专家库建设、防汛抗旱物资管理;承担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台风防御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6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MB073163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