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4771期)。
1、“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达
开办资金
26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生态安全。
住所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西街林业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MB0757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