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9786期)。
1、“四平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四平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田子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我市与中央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 负责为省、市领导赴京开展公务活动和培训提供接待服务; 为本市部门、单位来京办理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与市信访局、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各项工作; 为本市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搭建平台,做好宣传、推介四平的工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街道华严北里甲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300MB1Q11469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