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9801期)。
1、“吉林磐石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林磐石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遗址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闫玉国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红石砬子抗日根据地东北抗联遗址遗迹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红色教育宣传工作。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人民政府人民路16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20284MB1R48916R
2、“磐石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磐石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
杨国东
1.2万元
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相关事务性服务保障等工作
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沿河西路58号
12220284MB1R542750